第一条 为了增强室内装饰行业治理,规范家庭装饰行为,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卵翼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促入行业健康成长,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筑装饰业与室内装饰业分工治理的划定(国办通[1992]31号)和《全国室内装饰行业治理暂行划定》拟定本口译。 第二条 家庭装饰是室内装饰业的主要构成部门,是对居平易近室第室内空间及相对情形入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给、陈列安插,到达必然手艺、艺术下场的处事系统。平易近室第搜罗新建室第和原有室第。
第三条 本口译适用于一切从事家庭装饰行为的居平易近、设计单元、施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以及家庭装饰工程质量、平安等望管治理机构。 第四条 中国轻工总会是全国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家庭装饰行为的望管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处所轻工主管部门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家庭装饰行为的望管治理工作。 全国性和地域性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协助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入里手庭装饰行为的治理和处事工作。
第五条 从事家庭装饰行为的设计单元、施工企业,必需持有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设计单元、施工企业天资证书。
第六条 从事家庭装饰行为的个体经营者,必需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由职业培训,查核及格,取适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七条 居平易近应委托具有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天资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设计单元、施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入里手庭装饰行为,以防止发生质量和平安事情。
第八条 家庭装饰主管部门应同有关部门合作,斥地家庭设计、施工和材料用品市场,成立便利群众的家庭装饰配套处事系统。
第九条 家庭装饰行为一般应按咨询、设计、选材、预算、合同、施工、保修等轨范入行,做到平安、适用、经济,缔造斑斓、舒适、温馨的家居情形。 第十条 家庭装饰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做好家庭装饰咨询处事工作,给消费者普及有关常识,宣传有关划定,举荐有关产物,介绍有关企业,辅佐选择方案,领路健康消费。
第十一条 家庭装饰工程应讲究室内设计艺术。从事家庭装饰行为的设计单元和施工企业,应按分歧气概和档次设计多种类型供居平易近选用。
第十二条 家庭装饰工程必需使用及格的材料的用品。因材料、用品不及格、不适用造成的质量、平安等问题应由负责材料、用品采购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家庭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收费,应按有关划定和市场行情,遵循平正合理的原则,由居平易近和受委托的设计单元、施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共同商定。双方协商一致的工程预算书是工程合同的首要构成部门。 第十四条 家庭装饰设计单元、施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接管居平易近委托从事家庭装饰行为,必需按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划定,与委托方签定合同,共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