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规定不允许收装修电梯使用费,但小区物业却收了。昨日,重庆路信实园上小区业主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2012年装修房屋时,物业收取了电梯使用费450元及设备维护费200元,
“物价部门规定不允许收装修电梯使用费,但小区物业却收了。”昨日,重庆路信实园上小区业主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2012年装修房屋时,物业收取了电梯使用费450元及设备维护费200元,认为这笔收费不符合相关规定。
李先生介绍,他在重庆路信实园上购买了一套房屋,面积约为90平方米,2012年8月份,他向物业交了装修电梯使用费及设备维护费后,开始房屋装修。“当时物业规定,装修电梯使用费为5元/平方米。”李先生说,以他家房屋面积计算,交费450元,还交了200元的设备维护费。
李先生说,他日前得知,从2012年起,就有规定装修期间不能收取电梯使用费和设备维护费,认为这笔收费不合规定,应该退还给业主。
昨日,信实园上物业十堰市骏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阳先生表示,信实园上于2012年6月1日前完成交房,在相关政策下发前,物业已开始对业主收取装修用的相关费用,且有向业主公示,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市物价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管理科负责人介绍,2012年8月1日执行的《关于公布十堰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指导价的通知》规定,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物业可按建筑面积收取3元/平方米的垃圾清运费、不超过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装修完工180日内退还)及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与装修相关的费用。
上述负责人表示,信实园上物业是否违规收费需调查,若查明违规,由于其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已过追诉期,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将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负责人建议,小区业主发现物业违规收取装修费用的,应及时向物价部门12358投诉举报,工作人员将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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